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12-27 16:40
  •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 浏览次数:

为推动平湖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和规范建设管理流程,我局起草了《平湖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100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7日

 平湖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征集结果公示

《平湖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7日,我单位将关于《平湖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