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73-6/2021-20638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1-12-28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和规范既有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1-12-28 10:31
  • 信息来源: 市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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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平湖市既有住宅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加强和规范建设管理流程,我局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既有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物管中心,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3198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7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8日

关于加强和规范既有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征集结果公示

20211229-2022年1月7日,我单位将《关于加强和规范既有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流程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共收到意见建议0条。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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