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816/2021-1936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发文字号:
  • 平财采监〔2021〕8号

平湖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小型装修修缮工程定点采购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2-26 16:56
  • 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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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定点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我市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2021-2022年度小型装修修缮工程管理实行定点采购(各镇街道、国有公司可参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供应商名单

根据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平政采公2021第01号)公开招标结果入围供应商确定“平湖市南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为2021-2022年度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小型装修修缮工程管理定点入围供应商(具体见附件1)。

二、适用标准

各采购单位财政总投资预算在200万元(不含)以下小型装修修缮工程项目纳入本次定点采购范围,并按本通知第四点具体采购程序执行。

三、定点采购执行期限

本次小型装修修缮工程管理定点采购执行期为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视情况可延长一年。

四、采购程序

采购单位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上报折扣前的采购工程预算清单,采购单位在财政审批政府采购计划后,可直接在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也可根据需要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发起竞价采购,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从我市财政局采购入围的工程造价咨询定点供应商选择单位进行工程结算审计,审计机构根据附件2所列计价依据进行审核确定审核价,并根据公式计算竣工结算价(竣工结算价=按附件2《计价依据》计算的审核价*相应入围供应商中标“折扣百分比”)。

所有采购程序通过财政内网申报计划后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模块中操作。

五、履约监管

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供应商的价格、服务、履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定点供应商应按照入围协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定点有效期内供应商未履行承诺的,采购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财政局采购监管科。一经查实,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2021-2022年度小型装修修缮工程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和报价一览表

          2.计价依据

平湖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3日


附件1

2021-2022年度小型装修修缮工程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和报价一览表(平湖)

序号入围供应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折扣(%)分支机构
1浙江云兴建设有限公司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洪昌路   268 号嘉兴毛衫城706 室蒋永强1358638178483%浙江云兴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2平湖市南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129号1701室李君1364583999983%
3嘉兴市隆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市由拳路,秦逸路口华隆广场   1 幢 605 室董胜磊1395737359683%嘉兴市隆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4平湖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   5 55      501室- -1 1钮雪峰1373685889983%
5平湖市安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   55 号 201 室-19吴金祥1390673911683%
6浙江鑫达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   55 号马悦峰1351135583583%
7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佳美大厦   2-1 号孙国良1333611729082%硕谷昊天建设(杭州)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8浙江大都市装饰有限公司嘉兴市东栅工业园区富兴西路101号孟桂芳1386738295185%浙江大都市装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9浙江远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港镇兴港路   233 号金卫1370673157781%
10浙江华舟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市平善大道   923 号钟雷1351132277285%
11浙江阳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希望路   753 号五楼 501、504 室曹徐明1360573709185%浙江阳光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12浙江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气象路   1741 号隆兴商厦三层金国晓1345635858482%浙江融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13浙江风雅颂建设有限公司平湖市独山港镇周圩工业园区独新公路东侧王磊1375834925384%
14巨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桐乡市濮院镇凯旋路   2501 号 1 幢张勤峰1351130176883%巨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15浙江钜鑫建设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启元路   423 号 407 室徐杰1356735091185%


附件2:

计价依据

1、根据浙江省2018版计价计据、计价文件计算工程量和套用定额,包括:《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如无定额子目的,可参照相应的市政或其他定额,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嘉兴市造价信息、浙江省造价信息。

费用计取

(1)工程费用执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2018 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及造价相关文件规定编制,按中值计取;

(2)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一般工程中值计取,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如发生)按费率中值计取,税金按浙建发(2019)92号文件执行,即按9%计取。

(3)技术措施费按2018版定额按实计算(需经监理、发包人认可)。

(4)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平湖市相关规定执行。

3、人工单价按照嘉兴市人工市场信息价。主要材料价格取开工日所在月份信息价和竣工日所在月份信息价的平均值,如工期不超过1个月的,则取开工日所在月份信息价,定额价与信息价之间的差价部分只计取税金。主要机械台班价格的取定方法按照定额价结算。

4、信息价指《嘉兴造价管理》、《浙江造价信息》和《价格信息》(浙江省)中的材料信息价,信息价引用优先顺序依次为:《嘉兴造价管理》、《浙江造价信息》、《价格信息》。

5、如信息价中没有主要材料价格,则由发包人、承包人通过市场调查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确认。

6、项目实施前,承包人应充分踏勘现场,建筑垃圾如需外运,堆放地点由承包人自行考虑,无论实际运距为多少,发包人均按运距为5公里以内套用相应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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