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2816/2021-193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2-25 | 发文字号: | 平财采监〔2021〕9号 |
平湖市财政局关于2021-2022年度增补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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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各单位,各定点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单位”)2021-2022年度增补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各镇街道、国有公司可参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供应商名单 根据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政采公(2021)第03号”公开招标结果入围供应商确定“平湖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为2021-2022年度增补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保安管理定点入围供应商(具体见附件1)。 二、定点采购内容和价格 (一)定点采购内容 保安服务,包括门卫值班、停车管理、巡查等。 (二)数额标准。 各采购单位年度预算在公开招标数额(不含)以下的物业保安管理项目,纳入本次定点采购范围并按本通知第四点具体采购程序执行。 (三)定点采购价格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在定点供应商中择优选择,也可根据需要在定点供应商范围内二次竞价进行采购,但不得高于入围价格,此价格为最高限制价格(含管理费和税金等,具体见附件1)。采购单位若不选择定点供应商,可按规定自行组织政府采购。 三、定点采购执行期限 本次市级物业管理定点采购执行期为从2021年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视情况可延长一年。 四、采购程序 通过财政内网申报计划后在“政采云”平台“网上服务市场”模块中操作。 五、履约监管 市财政局根据需要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定点供应商的价格、服务、履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定点供应商应按照入围协议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以及采购合同的承诺,提供优质的服务。定点有效期内供应商未履行承诺的,采购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财政局采购监管科。一经查实,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 2021-2022年度增补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与入围价格
平湖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5日
附件1:2021-2022年度增补市级物业保安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与入围价格
备注:报价是8小时*21.75天*12个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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