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仓镇征收户公寓房安置价格的通知



各村,社区,机关各部门,镇属各单位,市属驻镇各单位,各群团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新建小区的征收户公寓房安置价格,结合《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湖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新仓镇征收户公寓房安置价格公布如下:

一、安置价格采用一房一价方式。

1.高层、小高层公寓房中心层确定:奇数层取中间层、偶数层取中间两层。

2.中心层基准价确定:高层、小高层公寓房楼层价格差按中心层为标准(基准价2100元/㎡),中心层每向上一层递增50元/㎡,每向下一层递减50元/㎡,最高层按中心基准价,最低层按楼层调整后再打90%计算。

3.芦川花苑朝阳苑、朝阳佳苑、家和佳苑中心层市场价为8600元/m²,新叶佳苑中心层市场价为9200元/m²,楼层市场价根据中心层上下浮动。

4.优惠价根据市场价80%确定。

5.地下车位租赁使用权30000元/个,自愿租赁原则上一户一个车位,使用期限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

二、征收户公寓房安置面积及奖励标准按照仓政〔2019〕9号文件《关于印发新仓镇集体土地上房屋协议搬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地块房屋协议搬迁(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三、本文件2021年3月10日起正式执行,之前已启动的征收地块仍参照发布公告的相应政策文件执行。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8日

新仓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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