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02232696/2021-1936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县级)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发文字号:
  • 平残工委〔2021〕1号

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3-01 11:17
  • 信息来源: 市残联(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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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3月3日是第22次全国“爱耳日”。为增强全社会听力残疾预防意识,有效减少、控制听力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浙江建设,根据上级残联部署,我市残联决定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享有听力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3日(当周均可开展)

三、宣传重点

(一)听力残疾预防知识。围绕听力残疾预防核心内容,广泛普及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大力宣传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生命周期预防听力残疾的手段、措施,提升公众听力残疾预防健康素养水平,增强全社会听力残疾预防能力。

(二)听力语言康复知识。广泛宣传听力语言康复相关知识,及时向有需要的听力残疾人提供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听力残疾。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宣传,使听力残疾儿童家庭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家庭及时申请和得到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在扎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围绕“爱耳日”宣传活动主题,组织好有关活动。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镇、街道要积极适应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在线专家座谈、咨询等形式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做好活动总结。各镇、街道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市残联康复科

 

 

附件: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口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13月1日

 

 

附件

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口号

 

1.关爱听力健康,建设健康中国

2.助力听力康复,人人享有听力健康

3.重视听力残疾预防,关爱生命健康

4.重视听力筛查:从新生儿到老年人

5.保护青少年听力,远离娱乐性噪声

6.安全用耳,科学维护

7.普及爱耳护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8.听力康复,满足听障人群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9.保护听力健康,提高全民生活质量

10.关注老年听力障碍,让父母听懂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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