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02232696/2021-1936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残联(县级)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01
- 发文字号:
- 平残工委〔2021〕1号
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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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残工委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3月3日是第22次全国“爱耳日”。为增强全社会听力残疾预防意识,有效减少、控制听力残疾的发生、发展,推进健康浙江建设,根据上级残联部署,我市残联决定开展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享有听力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3日(当周均可开展) 三、宣传重点 (一)听力残疾预防知识。围绕听力残疾预防核心内容,广泛普及耳科及听力保健科学知识,大力宣传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生命周期预防听力残疾的手段、措施,提升公众听力残疾预防健康素养水平,增强全社会听力残疾预防能力。 (二)听力语言康复知识。广泛宣传听力语言康复相关知识,及时向有需要的听力残疾人提供听力语言康复服务,全面推广专业化、个性化适配服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轻听力残疾。 (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宣传,使听力残疾儿童家庭知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相关政策,帮助符合条件的听力残疾儿童家庭及时申请和得到救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在扎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围绕“爱耳日”宣传活动主题,组织好有关活动。 (二)创新宣传形式。各镇、街道要积极适应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需要,创新宣传形式、内容,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互动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多渠道、全方位发布“爱耳日”活动消息和听力残疾预防与康复知识。要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开展在线专家座谈、咨询等形式提高宣传活动的针对性、时效性。 (三)做好活动总结。各镇、街道残联要认真做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及时收集整理本地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图片、视频资料于2021年3月8日前报送市残联康复科。
附件: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口号
平湖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日
附件 第22次全国“爱耳日”宣传口号
1.关爱听力健康,建设健康中国 2.助力听力康复,人人享有听力健康 3.重视听力残疾预防,关爱生命健康 4.重视听力筛查:从新生儿到老年人 5.保护青少年听力,远离娱乐性噪声 6.安全用耳,科学维护 7.普及爱耳护耳意识,延缓听力减退 8.听力康复,满足听障人群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9.保护听力健康,提高全民生活质量 10.关注老年听力障碍,让父母听懂你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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