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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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我局起草了《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北路500号市农业农村局,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2306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3日。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2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23日,我单位将《平湖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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