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水利行业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1-04-19 16:48
  • 信息来源: 市水利局
  • 浏览次数:

局属各科室(站所)、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领域“无欠薪”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浙江省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开展“实施百日攻坚  护航百年红船”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通知》(平治欠发〔2021〕1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水利行业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二季度特别是纪念活动前后,水利工程项目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线上线下群体性、恶性事件,护航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主要对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情况进行集中专项整治。专项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建设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及欠薪隐患排查情况;二是在建项目资金监管和工资性工程款按期足额拨付情况;三是落实在建项目工资支付“六大机制”工作情况。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0日前)

局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深入在建水利工程工地,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切实提高施工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求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自行组织农民工开展一次《条例》学习活动,同时利用多种媒体宣介造势,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

(二)排查、督查整改阶段(4月10日-6月10日)

局属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各有关单位办须结合在建工程工资支付“六大机制”要点对所涉在建水利工程开展一次全面摸底自查,及时全面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以及欠薪金额等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建立欠薪隐患清单。对自查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分类施策,分阶段列出化解时间表,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用人单位限时整改;同时我局将组织人员进行督查检查和问题督办工作,严厉查处各种违法发包、转包、分包行为,强化水利建设领域源头治理,针对发现问题,要求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欠薪案件启动责任倒查机制。

(三)巩固稳控阶段(6月11日-7月10日)

严格落实“一地举报投诉、全市联动处理”机制,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投诉举报渠道,在巩固前期清欠成果的基础上,全力解决新增欠薪问题,切实做好纪念活动期间涉欠稳控工作。开展接访日活动,努力把欠薪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实行联合集中办公,特殊时段根据需要抽调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实体化运作,快速高效处理欠薪事件。纪念活动期间有关单位严格落实24小时在岗值班、舆情管控和重大案件“零报告”等制度,确保信息通达、衔接高效。

7月10日后,开展对清欠情况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单位按期限落实整改内容。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扛起政治担当。进一步提高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健全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体系。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发动宣传,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强化系统治理理念,压实工作责任。针对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强化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难点攻关。下大力清查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无证经营等市场乱象,遏制欠薪源头。充分发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运行监管作用,堵塞欠薪漏洞。充分发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运行监管作用,堵塞欠薪漏洞。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责任体系,强化行业监管职责,做好组织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移送和侦办,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案件,为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贯穿始终,提高行动成效。加大对企业法人、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班组长等重点人群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的宣传培训,发现问题及时督导纠治;坚持排查和整治贯穿始终,在集中排查基础上,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动态掌握苗头隐患,及时化解矛盾,遇有重大欠薪风险及时落实防处措施。

附件:平湖市水利行业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安排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