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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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促进高质量发展,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5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建议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邮箱652158584@qq.com。联系电话:0573-85631635,联系人:曹敏娜。 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30日,我单位将《平湖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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