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深化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美丽平湖 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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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建设美丽浙江的意见》(浙委发〔2018〕50号),进一步推动全市绿色高质量发展,我局起草了《深化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建设美丽平湖若干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综合生态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150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7:00。
征集结果公示 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7:00,未收到意见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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