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处置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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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建设,建立完善一般固体废物收运及监管体系,着力解决我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难的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8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全域“ 无废城市”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0〕2号)《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管理和依法处置的意见》(嘉政办发〔2021〕8号)《平湖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平生创办〔2020〕26号)《平湖市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城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由生态环境分局起草了《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处置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或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380号行政中心2号楼236室,生态环境分局监控与固防中心,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3152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17:00
附件: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2021年6月16日 征集结果公示 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3日,我单位将《关于加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处置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平湖分局 2021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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