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73-6/2021-2016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建设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1-09-18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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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1年6月30日前由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59件。现将清理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1333号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62102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17:00。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18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1年9月18日-2021年9月28日,我单位将《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意见建议1条。我单位对征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进行了认真研究论证,现将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对公众提出的《关于废止〈关于印发《平湖市建筑业企业诚信考核办法》、《平湖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诚信考核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平建〔2020〕94号)的清理结果建议修改为失效,拟予以采纳,并对《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草案)作相应修改。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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