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50万件金属制品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曹桥街道曹桥北路1088号一号楼1、2层 | 嘉兴市厚普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 购置自动断料机、台钻铣床、弯管机、脱脂、硅烷化流水线、涂装线(不涉及喷漆工艺)等生产设备, 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50万件金属制品的生产能力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生产废水管道采用明管套明沟的方式铺设;生产废水经污水站处理后,与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要求在焊接作业时配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工位进行三面围挡,并采用半封闭集气罩对打磨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喷塑粉尘经设备自带的集气装置收集后进入粉尘回收系统(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经过滤处理后的洁净废气在喷粉房内无组织排放;固化废气经烘道内部管道收集后通入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根据本环评要求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噪声可达标排放;项目固废按本环评要求收集处理后,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 2 | 年产纳米电极系统水体治理设备600台建设项目 | 平湖市曹桥街道景兴一路333号一幢1楼东北角 | 浙江天霁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购置碳纳米生成设备、清洗烘干设备、去离子水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纳米电极系统水体治理设备600台,总建筑面积约1750m2。 | 按照要求无需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做好区域内的通风工作,配备通风换气设备保证区域内通风换气达6次/h以上。 废水:做好雨污分流工作,雨水经厂内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生产废水独立收集经采样口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相关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建设过程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3-85061863 通讯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政务数据办)二楼210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