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平湖市公路水路运输企业防疫补助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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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支持公路水路运输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浙交〔2022〕69号)及《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嘉兴市公路水路运输企业防疫补助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嘉交〔2022〕60号)有关规定,现将平湖市公路水路运输企业防疫补助拟发放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2022年平湖市公路水路运输企业防疫补助企业名单。(具体详情见附件) 二、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如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拟入选单位、金额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平湖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意见。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实名制反馈。反馈意见提倡实事求是的原则。联系地址: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池海路99号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三、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3日至10月21日,共7个工作日。 平湖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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