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桥街道政府投资项目零星工程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关于《曹桥街道政府投资项目零星工程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平湖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平政发〔2022〕2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零星工程管理和监督、规范零星工程建设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结合街道实际,在《曹桥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曹街〔2017〕101号)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平湖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平政发〔2022〕22号)

《曹桥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曹街〔2017〕101号)

三、起草过程

文件拟定后,采取座谈、讨论、调研等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了十多次修改和论证。2022年7月 21日,街道召开2022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文件并要求进一步修改。

2022年9 月 14日街道召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文件。

2022年9 月30日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

四、主要内容    

一是项目前期阶段。零星工程建设,实行施工前申报制度,按经批准后的《曹桥街道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表》实施。项目立项后,设计、工程咨询、施工、监理等单位委托,有入围单位的直接委托入围单位实施,无入围单位的则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项目建设部门应要求设计单位认真踏勘现场,充分告知项目实施目的、施工内容、施工范围、质量要求、施工工期等事项。设计单位应按规定提供高质量施工图纸。工程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工程咨询单位如发现施工图纸设计存在漏项或深度不足等问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如发现工程量清单遗漏等问题都应及时向项目建设部门反馈。项目建设部门应将施工图纸、预算清单等相关资料交予施工单位,并进行技术交底,协同施工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告知工程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施工单位应尽快熟悉施工图纸,了解项目施工条件,拟定施工方案,制定工程进度计划表,拍摄及录制施工前原貌等。并做好现场准备,进行现场测量、放样、通水接电、布置临时设施、标志标牌等。

二是项目施工阶段。施工单位应按图施工,按要求控制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不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树立良好的施工作业形象。工程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要求。应当结合工程实际,采用合适的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技术措施,保证项目安全有序推进。

三是项目结束阶段。项目施工完毕,先由施工单位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向项目建设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正式验收由项目建设部门邀请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验收规范组织正式验收。参验人员应在验收人员一栏具名并签署合格或整改后合格或不合格统一意见。整改后合格的意见,需附整改照片,并经各验收参与方签字确认;验收为不合格的,整改后由项目建设部门组织相关各方再次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在10天之内清场,包括拆除临时设施,清运余、废料等。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验收通过后,1个月内向项目建设部门提交项目工程造价结算书。项目建设部门为项目立卷归档责任单位。卷宗内容包括立项审批文件、合同协议、施竣工图纸、项目验收报告、工程造价结算报告等有关资料。 项目质保期内,凡发生工程质量问题,项目建设部门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维修。维修费用或因质量问题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均由施工单位承担。

四是施工单位确定与考核。项目施工有入围单位的,由项目建设部门根据滚动轮序形式并结合考核成绩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合同价=代理编制的预算价×中标费率。项目建设部门应当对项目完成工期、施工质量、安全文明、造价送审及廉政情况等5项内容按季度考核(见附件5)。考核实行扣分制模式,入围单位初始分数均为100分,考核期末分数达6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考核期满后按招标文件规定是否续签;考核期末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为考核不合格,合同期满后将不再续签。季度考核分数降至80分以下时,该施工单位将暂停委托一个季度,暂停期满后可继续委托;考核分数降至60分以下时,该施工企业将不再委托项目。

五是其他。合同价1万元以下项目,工程预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建设部门审核。合同价1万元以下项目,施工单位提交工程造价结算书,项目建设部门审定工程造价。有特殊要求的,委托第三方审核。立项估算价包含设计、勘察、咨询、施工、监理、审计等费用。入围施工单位非特殊原因拒绝接受项目建设部门工程项目施工安排的,该单位将列入暂停委托3个月入围施工单位名单。

五、适用范围及标准

本办法所称零星工程,是指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以及代建、勘察、设计、监理、检测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项目。

本办法适用于街道办事处及其直属事业单位、政府性投资公司投资项目零星工程的管理。各村社区参照执行。

六、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文件施行日期自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平湖市人民政府曹桥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办

联系电话:0573-8562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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