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 发布时间: 2022-11-13 17:09
  • 信息来源: 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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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发动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线索,规范举报奖励工作,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平湖市公安局制定了《平湖市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平湖市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用来信、来访、来电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路66号,平湖市公安局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314200;举报电话:0573-110。广大群众也可直接向所在地派出所举报。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举报爆炸物品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经营、存储烟花爆竹产品100箱(以每箱35公斤为标准箱)以下的,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元至2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100箱以上的,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举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产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爆破作业从业单位违规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4.举报私藏炸药1000克或黑火药、烟火药3000克,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雷管10枚,地雷、手榴弹1枚以上的,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5.举报私藏非法剧毒化学品50克以上、易制爆危险化学品10千克以上及放射性物品的,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二、举报枪支违法犯罪奖励标准

      1.举报非法制造、买卖等重大涉枪案件,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捣毁非法制贩枪支源头窝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0元至3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2.举报非法持有猎枪、射击运动枪、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小口径枪,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3.举报非法持有气枪2支,仿真枪、弩15支,管制刀具30把,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元至5000元人民币的奖励。

    4.举报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0000元,2支奖励15000元,3支以上的奖励20000元。

    5.查获、侦破特别重大案件涉枪涉爆涉弩案件的,根据举报人贡献视情予以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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