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平湖市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政策用水基数核定结果的公示 |
||
|
||
经初步核定,现将2022年度平湖市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政策用水基数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2年12月17日至2022年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反映。 联系人:周皛晶;联系电话:85013733。
附件:2022年度平湖市非居民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水费政策用水基数核定结果
平湖市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