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 发布时间: 2022-02-15 14:34
  • 信息来源: 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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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华威淇商务酒店有限公司一案的公示

处罚文号:  平文综罚字〔2022〕2号

违法单位名称:平湖华威淇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亚平

行政处罚的依据: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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