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2-02-18 11:32
  • 信息来源: 平湖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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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湖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准确、透明发布政府信息,及时回应关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5万余条,不断推进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疫情防控、涉农补贴、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高时效回应社会关切,通过“百姓事马上办”栏目处理民生问题2898件。设置文件、决策意见征集及反馈栏目,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和决策依据。三是对政务新媒体实施全过程管理,强化有序监管。依托全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管理,将全市69个新媒体账号纳入监管范围,关停整合各类新媒体账号49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统筹把关依申请公开件答复,优化依申请公开内部审核流程。2021年,平湖市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25件(含上年度结转2件),结转下年度办理2件,严格按照《条例》对所有依申请公开件予以答复,未发生因我市自身原因引起的败诉或被纠错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以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务新媒体为重点,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审查发布机制。制发责任清单,进一步分解任务、压实责任,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核,夯实基层政务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各类文件的集中公开。对部门单位、镇街道的发布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信息进行指导公布。

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线下在行政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集成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事项咨询、政府公报阅览等多项体验。

三是利用好全省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做好政务新媒体发布信息的归集管理,强化日常监测和排查。

(五)监督保障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时任市长仲旭东就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行了专题研究,批示要求加快政务公开有关内容整改。

1.加强制度保障,压实主体责任。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部门、镇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能力。多次联合举办政务公开培训会、依申请公开协调会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

3.加强日常监管,推动整改落实。市政府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每周抽查政府网站更新情况,每日检查政务新媒体发布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

在政府网站专栏常态化接受社会各界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平湖市2021年度未出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4

161

53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17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11720

行政强制

75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6828.7419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2

1

0

0

0

0

1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6

0

0

0

0

0

5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7

0

0

0

0

0

1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0

1

0

0

0

0

2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

0

0

0

0

0

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1

0

0

0

0

0

11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2

1

0

0

0

0

1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0

1

0

13

5

0

0

1

6

2

0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平湖市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无法适应日益增加的政务公开工作需求,政务公开质量还有待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有待完善;三是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性和内容实质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以两化标准为导向,定期组织业务培训,积极主动、狠抓落实,夯实基层政务公开基础,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建立依申请公开案例共享机制,统筹管理行政机关依申请答复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完善依申请联合会商机制,全面提升全市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三是在政策解读方面,推进落实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三同步”制度,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平湖市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工作任务已完成。

2021年,本市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共发出收费通知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620元,实收金额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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