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382633-6/2022-20846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入驻存量厂房及小微企业园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3-07 11:18
  •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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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机制,提高工业投资项目质量与效率,加强我市存量厂房管理,促进制造业有效投资,根据《平湖市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编制了《平湖市入驻存量厂房及小微企业园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对本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3月7日至2022年3月16日。

各有关单位如对《平湖市入驻存量厂房及小微企业园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有相关意见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反馈意见请盖章。

联系人:向冏,电话:85060438

附件:《平湖市入驻存量厂房及小微企业园工业投资项目综合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平湖市工业投资项目综

合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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