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41033213/2022-20989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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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钟埭街道办事处)、独山港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平湖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湖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平湖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嘉兴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年~2015年)》和《平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十一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设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残疾人事业发展实现了新的飞跃。 (一)残疾人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942名残疾人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511名重度残疾人得到托(安)养服务,12349人次残疾人得到助行、助明、助听等康复服务。城镇残疾人职工全部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农村残疾人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7%。15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得到改造。 (二)残疾人综合素质显著提升。2010年底,实现残疾人集中就业1938人,分散按比例就业2868人,个体就业和其他形式就业286人,农村残疾人参加劳动483人。五年中共为4280人次残疾人提供了免费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5%以上。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为残疾人提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面开展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各级残联组织机构完善、体制健全、富有活力和工作效能。强化残疾人权益维护和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条件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做到“应援尽援”。普及残疾人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建立覆盖三级残疾人组织的残疾人信息化网络。 (四)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平湖市残疾人保障办法》、《平湖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等扶残助残政策,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成功创建浙江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提升了残疾人事业社会影响力。五年中全市财政投入(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30.3万元,年均增长26.8%。 “十一五”规划的实施,为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残疾人生活水平与质量不断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明显改善、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残疾人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残疾人仍然是最困难的群体,在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都还存在不少困难,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二是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协调,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推进。三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残疾人服务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资源不足,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机构、专业设施、专业人才缺乏。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必须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质量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促进残疾人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努力使残疾人共享惠及全市人民的全面小康。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缩小差距、协调发展、共享小康、走在前列”,建立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残疾人的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相接近,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促进残疾人状况改善和全面发展,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基本满足残疾人生活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确保残疾人享受普惠特惠政策,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坚持缩小差距、加快发展。不断缩小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与残疾人需求之间的差距、残疾人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差距,促进全市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促进城乡均衡全面发展。 ——坚持依法推进、维护权益。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有关制度,促进残疾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维护残疾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权利。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评估考核体系。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 “十二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建立具有平湖特色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残疾人生活达到小康水平。 ——实现全面共享。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存状况明显改善,全市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2015年达到80%以上,促进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健全两个体系。构建具有平湖特色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制度框架,全市残疾人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大幅增加,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文化、体育、无障碍、维权等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依法维护权益。深入实施《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和《平湖市残疾人保障办法》,依法全面保障残疾人政治、经济、文化权益,消除歧视,使广大残疾人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精神上有尊严。 ——优化社会环境。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和扶残助残活动,提高残疾人社会参与率,优化残疾人平等参与的环境。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 目标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保障。 ——城乡残疾人普遍纳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工作措施: 1.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应保尽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应单独立户,并按规定纳入低保或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范围。逐步提高对低收入残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逐步对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低保边缘户等困难残疾人家庭给予特别保障。 2.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鼓励帮助个体就业、灵活就业残疾人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对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3.将不能实现就业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使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4.加大残疾人医疗救助,将贫困残疾人以及因病致贫的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将残疾人基本康复项目和特殊医疗需求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逐步扩充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 5.逐步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津贴制度。逐步对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给予政府补贴。 (二)康复 目标任务: ——完善康复服务工作体系,提高康复服务专业化水平,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全市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为80%以上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辅助器具适配,对贫困残疾人购置基本辅助器具给予补助。 ——全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90%的镇、街道和村、社区依托卫生机构设立规范的康复中心(站)。 ——加快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提高康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和社会化水平。 工作措施: 1.加强康复服务网络建设,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发挥各级医疗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特教学校等作用,建立健全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全面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疏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积极探索康复服务行业的规范化管理。 2.继续完善“二十分钟康复服务圈”,加强社区残疾人康复站规范化和示范站建设。普遍开展居家康复服务,推进社区残疾人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进家庭。加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各类残疾康复专业、专职人员培训。 3.建立完善困难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残疾人医疗康复保障和救助水平。 4.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建立残疾儿童筛查、报告、转介和早期康复教育工作机制,使城乡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免费抢救性康复治疗,非贫困残疾儿童得到部分补助。建立健全残疾预防体系,完善出生缺陷监测和残疾儿童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5.深入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继续做好助听、助行、助明及精神病防治康复等重点康复项目,完善政策,加大投入,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康复受益面,提高康复服务水平。 (三)教育 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 ——残疾儿童少年人人享有义务教育,保障残疾人接受高中段及以上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残疾人享有十五年基础教育。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学前三年教育,发展残疾人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 工作措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督导制度和政府教育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残疾人教育发展。 2.继续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和特教班为主体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体系,加快普及并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采取社区教育、送教上门、建立专门学校等形式对适龄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建立完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质量。 3.建立0~6岁残疾儿童早期康复教育、家长培训和师资培养的工作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园、特教学校、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鼓励、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机构。 4.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以社会普通职业教育机构为主,普遍开展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残疾人职业教育与培训。 5.继续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等有关助学规定,积极开展残疾学生救助活动,保证残疾学生不因贫因残辍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助学政策规定,免除残疾学生的学费、住宿费。进一步加大助学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就学普遍得到资助。 6.规范并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盲文。 (四)就业 目标任务: ——完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政策保护措施,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鼓励残疾人创业,使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就业率达到85%以上。 ——为70%以上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 ——规范残疾人就业服务,健全窗口服务、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就业年审等服务功能。 工作措施: 1.以集中就业为基础,以实施按比例就业为重点,以发展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为补充,鼓励发展农村种养业和加工业,全面推进残疾人就业创业。 2.积极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收优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等残疾人就业保护和促进政策。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政府就业联动和督导工作。 3.落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 4.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 5.规范盲人按摩行业管理,组织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并扶持就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6.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优先为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针对性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提供即时岗位救助、公益性岗位安置、落实岗位和社保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禁止针对残疾人的就业歧视,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7.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建立残疾人就业保障服务队伍,为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发布等支持性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五)扶贫 目标任务: ——全市建成12家残疾人扶贫基地,其中省、嘉兴市级扶贫基地3家,辐射带动农村200名贫困残疾人(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救助长效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城镇残疾人家庭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逐步改善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 工作措施: 1.将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群体,纳入政府扶贫开发计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将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贫困残疾人纳入扶贫对象,帮助有劳动条件的贫困残疾人优先享受政府扶贫开发和惠农政策,做好社会救助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政府扶贫资金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促进低收入残疾人增加收入。 2.争取并用好省级残疾人专项扶贫贴息资金,确保扶持贫困残疾人户的到位率和扶贫效益。加强对扶贫基地的支持力度。广泛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增加农村残疾人的收入。 3.依托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各行各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4.继续开展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确保“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切实解决城市残疾人家庭的住房困难,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保障性住房范围,提供租房补贴、实物配租,减免租金或优先购房。 (六)托养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以镇、街道托养服务机构和社区日间照料为主体、居家安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对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居家安养或其他庇护服务。 ——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建立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其中创建省级示范性残疾人小康·阳光庇护中心1家。 工作措施: 1.以镇、街道和社区为骨干,以居家服务为基础,大力推进残疾人托(安)养工程,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2.以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制定托养服务发展计划,为重度和精神、智力残疾人提供托(安)养服务。 3.大力发展居家安养服务。通过政策和资金扶持,动员社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力量,依托社区和家庭,为更多居住在家并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生活和就业能力培训、精神慰藉、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服务。 4.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同时通过社会募集等多种渠道筹措托养服务资金,逐步提高托养服务的补助标准,扩大受益面。引导支持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兴办非营利性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七)文化 目标任务: ——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满足残疾人基本文化需求。 ——建立市级残疾人文化示范园地,镇、街道和村、社区建有残疾人文化活动阵地。 工作措施: 1.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免费向残疾人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市文化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残疾人组织、特殊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会残疾人服务机构等组织残疾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文化进村(社区)”、“文化低保”、“农家书屋”建设等工作中要有为残疾人服务的内容。 2.市图书馆要建有盲人阅览室或盲人阅览专座,配置盲文图书及有关阅读设备,做好盲人阅读服务。镇、街道图书分馆和村、社区图书阅览室设立残疾人书架。市级电台开设残疾人广播专题节目,电视台定期播出手语或配有字幕的新闻节目。 3.加强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的培育,鼓励和扶持各类残疾人文化艺术团队。积极选送优秀作品参加省、嘉兴市艺术汇演,争取优异成绩。鼓励扶持残疾人参加工艺美术、书画、文学、摄影等艺术活动和创作,培育残疾人艺术品牌。 (八)体育 目标任务: ——加强残疾人群众体育工作,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和社会参与能力。 ——建立市级残疾人体育健身示范点,镇、街道和村、社区建有残疾人体育健身阵地。 工作措施: 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向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参加体育健身提供便利。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和活动。在城市社区、农村和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基层单位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每四年举办一届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特奥会,每年举办一次残疾人单项体育比赛,组团或选送运动员参加全国、省、嘉兴赛事,争取优异成绩。 2.挖掘和培养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发展特奥运动员,壮大残疾人体育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队伍。 (九)无障碍建设 目标任务: ——加快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加强信息无障碍建设,公共服务信息方便残疾人使用。 ——实施“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满足残疾人的生活需要。 工作措施: 1.提高无障碍建设质量和水平,新建或改扩建设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建设无障碍设施,加快推进既有道路、建筑物、社区特别是与残疾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建设施无障碍改造,并配备无障碍设备。 2.将无障碍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内容,与小城镇、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配置无障碍设备,公共停车场优先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广泛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逐步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标准。 3.将信息交流无障碍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推进市、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采取无障碍方式发布政务信息,推进互联网和手机、电脑、可视设备等信息无障碍实用技术、产品的使用和推广,推进在公共服务行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立语音提示、屏显字幕、视觉引导等系统。 4.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建立完善并切实落实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组织等共同参与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普及无障碍知识,加强宣传与推广。 (十)法制建设和维权 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加强普法宣传,维护残疾人权益。 ——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建立面向残疾人的经常性法律援助机制,确保需要法律援助的残疾人“应援尽援”。 工作措施: 1.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残疾人保障条例》,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在相关残疾人事务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配合人大、政协开展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认真办理有关残疾人工作的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3.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加强法制教育培训,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提升残疾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4.深入推进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便利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 5.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健全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大对重大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力度,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一)残疾预防 目标任务: ——建立综合性、社会化预防和控制网络,形成信息准确、方法科学、管理完善、资源共享、监控有效的残疾预防机制。 ——实施重点预防工程,有效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以社区为基础、以一级预防为重点的三级预防工作,健全政府统筹规划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团体齐抓共管的残疾预防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 2.加快制定并实施新生儿疾病基本筛查免费制度。做好孕产期保健和产前诊断,广泛开展新生儿缺陷筛查,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制度,有效控制孤独症、脑瘫、重度智力残疾等先天残疾的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大量减少传染病致残。积极开展高血压、冠心病、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预防监测和治疗,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慢性病致残。加强初级眼保健工作,提高白内障手术能力,减少白内障等致残。控制药物不良反应,减少药物致残。加强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交通安全和防灾减灾工作,控制、减少环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残。加强精神残疾预防,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预。 3.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残疾预防意识。组织好全国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目标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建设,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加强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三支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专门协会。 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残联组织建设,完善各级残联机构设置,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加强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切实履行职能。做好第二代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 2.加强和规范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镇村两级残疾人组织,夯实基层残疾人组织基础。加强残疾人专(兼)职委员的选聘和培训,改善工作条件,保障和逐步提高待遇补贴,为基层残疾人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3.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将其纳入全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加大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提高残联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残联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培养残疾人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体育健身、维权等专业人员队伍。建立优秀残疾人人才库,选拔优秀残疾人从事残疾人工作,加大对残疾人干部的培养力度。 4.加强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进一步健全专门协会组织和各项工作制度,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工作经费,切实发挥“代表、服务、维权”职能。 5.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建立健全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 6.大力弘扬自强不息精神,培育自强先进典型。鼓励和帮助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鼓励残疾人参政议政,融入社会大局,体现自身价值。 (十三)信息化、统计和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任务: ——加强统计监测和信息化建设,建成一网(残疾人综合信息网)、二库(持证残疾人社会保障与服务信息实名制资源库)、三平台(政务信息平台、业务应用平台和残疾人网上服务平台)。 ——建成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完善功能布局,提升服务水平,满足残疾人康复训练、教育培训、文体交流等需求。 工作措施: 1.加强残联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实现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为残疾人享有社会保障和服务提供身份认证和基础信息,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客观真实的基础数据。推广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切实保障残疾人就业权益。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开展个性化、多形式的网上便民、惠民服务。 2.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完善基层业务台账,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将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列入考核内容,将残疾人事业相关统计指标纳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统计指标体系。 3.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使残疾人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条件改善、服务能力增强。 (十四)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目标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 ——大力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 工作措施: 1.宣传、文广新、广电台、报社等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支持残疾人事业。公共传媒要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社会各界的助残善举和残疾人的自强精神。组织好全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评选。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2.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兴办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通过资金、场地、人才等扶持措施,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参与发展残疾人服务业。 3.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积极引导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资助实施残疾人慈善服务项目,增强社会单位和个人慈善意识,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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