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2-21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4-24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联合收割机实施办法(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2-04-24 14:58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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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平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联合收割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平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联合收割机实施办法(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管理服务站,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1642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7:30。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4 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平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联合收割机实施办法(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6日,我单位将《平湖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购置联合收割机实施办法(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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