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平湖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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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平湖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平湖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胜利路380号平湖市市场监管局产品监管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hichangjianguanju@pinghu.gov.cn; 3.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6163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17:30。 联系人:徐金辉 联系方式:0573-85061639.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4 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平湖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平湖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2年4月24日-2022年5月6日,我单位将《平湖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平湖市关于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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