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号: 平文综罚字〔2021〕49号
违法单位名称:平湖市阳光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菁红
行政处罚的依据:《旅游法》第四十一条、《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不予处罚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