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原国家海洋局《临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浙江乍浦美福码头仓储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临时用海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从2022年5月19日-5月27日,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到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实反映。
联系电话:0573-85825592
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9日
图:技改项目临时用海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