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50-9/2022-210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5-06
- 发文字号:
- 平卫〔2022〕36号
平卫〔2022〕36号关于实施平湖市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的通知 |
||
|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医疗保障局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平湖市参保居民健康体检管理办法>的通知》(平卫〔2022〕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参保居民健康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我市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与机构 (一)体检对象 1.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退职)人员,当年度内退休(退职)人员不纳入当年体检范围;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除外)。 体检对象每年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健康体检次数不超过1次,健康体检与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体检就高不重复享受。 (二)体检机构 各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全市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工作(其中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承担嘉兴港区参保居民的健康体检工作),原则上按体检对象户籍地或参保地就近安排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 二、体检时间与周期 (一)体检时间 本轮健康体检时间自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补检。具体体检日期由体检机构联系村(社区)后另行通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退职)人员2022年度体检仍按《关于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的通知》(平医保〔2021〕19号)文件要求执行,2023年起按此文件执行。 (二)体检周期 1.65周岁及以上体检对象每年开展一次体检,体检率应达到当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达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检指标的要求。 2.65周岁以下参检人员每两年开展一次体检,愿检尽检。 三、体检项目 (一)基础项目 1.一般检查:体温、呼吸、血压(双侧*)、脉搏,身高、体重、腰围、体重指数; 2.五官检查:视力、巩膜,口唇、齿列,鼻、咽、喉、听力粗测判断*; 3.内科常规检查:心肺听诊,腹部肝、脾触诊; 4.外科常规检查:皮肤、体表淋巴结、甲状腺、胸腹部、四肢关节、脊柱、运动功能粗测判断*; 5.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血清谷丙转氨酶、血清谷草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血尿素、血尿酸*)、甲胎蛋白(AFP)、心电图、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胸片或DR(正位)检查。 (二)选检项目 糖化血红蛋白、癌胚抗原(CEA) (三)项目说明 1.带“*”的项目为65岁及以上居民增加的必检基础项目。 2.糖化血红蛋白和癌胚抗原(CEA)本轮体检选检项目。 3.65岁以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参加基础项目体检,其它体检对象参加“基础项目+选检项目”体检。 其他有关要求按平卫〔2022〕35号执行。 四、体检程序 1.体检对象按体检机构时间安排,经体检机构核实身份和体检资格后按规定项目体检; 2.建立健康档案,体检机构将体检结果及时告知体检对象,完成本轮体检后将体检结果反馈卫生健康局。 五、资金保障 健康体检(基础项目和选检项目)经费按参保人员户籍地或参保地(职工医保异地户籍人员按转出时户籍地)分别由平湖市财政和嘉兴港区财政予以保障。由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准的现役义务兵父母等优抚对象名单、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退职)人员信息和医保局提供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信息和体检人数情况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退职)人员体检费140元/人、65岁以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体检费90元/人、65岁及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检费140元/人的标准予以结算。市卫生健康局审核确定支付数据后,联合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将健康体检项目经费拨付至各体检机构。 六、工作要求 (一)各体检机构要抽调思想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参与体检工作,科学设计体检项目操作流程。有条件的要开辟专门通道,减少老年人、残障人员往来次数。 (二)各体检机构要做好咨询工作,安排导医和预约登记人员,尽量做到与日常门诊分离,提供人性化服务。 (三)各体检机构要根据实际承担能力,合理安排日体检量,不得降低体检标准或自行减少体检项目。 (四)各体检机构要认真做好健康体检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健康体检的来信来访、投诉、纠纷等。 (五)各镇街道要积极配合落实体检工作,村社区要协助体检单位做好通知和政策解释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退职)异地户籍及异地安置人员,在原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体检。不参加我市体检的,凭个人体检报告、发票(发票原件)、身份证、金融市民卡等相关材料报市医保局审核,经核准后,在此轮体检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局和嘉兴港区社会发展局按我市标准将体检费用直接发放至其本人金融市民卡。 (二)自谋职业在职人员可至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约体检,若选择参保居民健康体检套餐的,体检机构按90元/人或140元/人协定价收取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医疗保障局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4月28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