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76474588/2022-2197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0
平湖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J096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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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慧慧、陈定良代表: 你们在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行业醇基燃料使用监管的建议》已由市政府交由市应急管理局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代表们长期以来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在《关于加强餐饮行业醇基燃料使用监管的建议》中对我市醇基燃料的使用监管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值得我局在今后的工作中参考和借鉴。一直以来,市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醇基燃料相关问题,严格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嘉兴市应急管理局的部署安排,积极全面做好职责内的相关工作。 1.您提出的“强化规范引导,建议出台区域醇基燃料管理办法”:醇基燃料作为一种新型燃料,相关使用规范标准尚未出台,在联合执法过程中缺少执法处罚依据,执行难度较大,多以口头教育为主,顶层设计和相关法律法规亟需完善,目前已收集各部门的疑点难点并反馈至上级主管部门。 2.您提出的“落实安全责任,理顺各部门醇基燃料安全监管职责”:根据《浙江省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嘉兴市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的职责分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属于危化品的醇基燃料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危化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存放容器、储存场所是否满足安全条件,是否向经营使用单位如实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充装环节是否落实“五必查”措施等五个方面的监管工作。经核实,我市无甲醇、乙醇等醇类的危化品生产企业,不涉及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提供及相关充装环节情形。涉及甲醇、乙醇等醇类危化品直拨直销经营企业12家,均属于开票经营模式,无储存场所,与甲醇、乙醇等醇类危化品采取不接触式经营,经营模式为开票后由市外生产企业向使用企业直接供货模式,不向我市餐饮行业直接供货,不涉及中间环节接触使用甲醇、乙醇等危化品的安全风险。 3.您提出的“加强日常监管,开展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接到嘉兴市有关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后,市安委办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的召开了专题部署协调会议,会上传达了浙江省、嘉兴市有关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的文件精神,结合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同步部署了我市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实施的具体内容,明确了工作专班的运作模式。会后,我市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公安、建设、商务、应急、市场、消防等部门为组成的工作专班,由市安委办副主任任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业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同步参照市安委办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为专班负责人。目前,8个镇街道均已成立专项工作专班,构建以属地监管为主,市安委办督导为辅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自上到下、一脉贯通的工作合力,有效推动了全市醇基燃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市安委办每月跟踪核实餐饮场所醇基燃料排查统计情况,并动态监测整治情况排名结果,不定期派出工作组开展常态化暗访督导,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警示提醒、全市通报和工作约谈。 4.您提出的“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醇基燃料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部门协作,已完成辖区内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的排查登记,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场所312家,向每户发放《醇基燃料使用告知书》,同时督促签订《安全使用燃气承诺书》,对部分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场所责令其限期清空燃料箱内的余料,要求其停止醇基燃料的使用。同时,加大醇基燃料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讲解了误饮醇基燃料危及生命健康安全的相关知识,积极督促从业者从正规渠道购买,提升经营者防范风险意识,引导群众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严防意外事件发生。 当前,我市虽然在醇基燃料专项行动开展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按照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嘉兴市应急管理局有关餐饮行业醇基燃料的部署安排,在工作中多吸取代表们的宝贵建议,不断探索创新醇基燃料专项工作机制,力争将此项工作推向更高的管理水平,为全市“大安全”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你们继续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经办人:王相宜 联系电话:0573-85631585) 平湖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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