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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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示范基地的公示 根据《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关于开展“金平湖”品牌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平农合联〔2021〕1号)等文件精神,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评选活动。经过自愿申请、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环节,拟评选以下单位(详见附件)为“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4日)反馈至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联系电话:0573-85021179)。 附件:“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平湖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22年7月29日
“金平湖”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示范基地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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