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2-21313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6-06
- 发文字号:
- 平农险办(2022)1号
平农险办(2022)1号关于做好2022年平湖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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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健全农业防险抗灾体系,根据《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成立新一轮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的通知》(浙农险办〔2022〕4 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开展政策性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的通知》(浙农技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加大工作力度,优化支持政策,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农业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加快构筑功能完善、覆盖广泛、保障有力、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地创建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农房保险体系,更好助力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农业、农房保险,促进乡村品质生活,全市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比上年增长1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新老省共保体交接工作。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止,平湖市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主承保单位由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变更为太保产险浙江分公司,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和平安产险浙江分公司为共保单位。根据要求,上一轮省共保体经营延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止,新一 轮省共保体自 2022 年 4 月 16 日起全面开展相应区域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市、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过渡衔接和主承保人转接切换工作,确保省共保体顺利有序运行、不误农时,各项保险经营业务不断线。 (二)做好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2022年起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本市范围内水稻种植户均可参加,其中小农户(复种面积小于50亩)可采取整村参保、清单到户的形式。保额在原水稻种植保险最高保额1000元的基础上,增加早稻补充保额200元/亩,单季稻和晚稻补充保额300元/亩。基础费率为5%并按规定进行调整。保费省财政补贴64%,市财政补贴29%,农户自缴7%。为进一步保障粮油生产,市、镇街道两级财政将水稻保险(含完全成本保额补充保险)农户自负部分的保费实行全额补助。 (三)做好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根据平湖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由平湖市政策性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入围4家单位(市人保财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中华联合保险公司)组建共保体,开展省级特色险种蘑菇及蘑菇大棚保险、农机具保险、务农人员意外险、土地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等政策性保险业务(原合同未到期的仍按原合同执行),其中市人保财险公司作为主承保人,比例为79%,太平洋保险公司作为第二承保人,比例为11%,平安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承保人,比例为6%,中华联合保险公司作为第四承保人,比例为4%。共保体各成员按比例承担风险责任、分享利益。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仍按原要求由市人保财险公司开展。对新开发的险种,开发的保险公司有三年保护期,保护期内,有权选择单独承保。省级各类农业保险工作方案有新要求的,平湖市参照执行。 (四)切实提高保险覆盖面。扎实做好水稻、大小麦、油菜等春花作物的全市统保工作,推进生猪、能繁母猪保险全覆盖,扩大芦笋、特色蔬菜等主导产业保险,完善淡水鱼养殖保险可控机制,做好省级特色险种蘑菇及蘑菇大棚保险,加快推动土地流转费履约保证保险落地实施,进一步推进政策性农业经营主体务农人员意外伤害及农机具等保险覆盖面。按要求完成各项保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地方特色险种创新。 三、工作措施 (一)创新工作方法。全力做好“农险直通车”省级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应用数字化手段开展保险服务,创新承保办法,采用整村参保、清单到户等方式,方便粮农投保。要注重发挥政策险与商业险的叠加效应,提高保障水平。 (二)健全服务体系。巩固村“三农”保险服务点建设成果,充实调整村级农险协保人员,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主承保单位要健全农险协保员队伍工作考核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到位。要根据不同作物、不同险种的农业保险特点,开展技能培训,提高村级农险协保员的承保、理赔协保业务能力。要加强农险定损专家管理和培训,构建村级农险协保员初查、镇街道指导员(农技专家)核查、农险定损专家定损相结合的定损机制,提高农业保险评估定损工作效力。 (三)加强组织协调。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农险各项工作。各镇街道、村要抓实抓细农险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省、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主承保单位要深化各项服务,完善大灾应急预案,做好业务培训,通报工作情况,确保承保理赔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农险协调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共同推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附件:平湖市202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保险金额、费率、保费补贴比例一览表 平湖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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