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仓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搬迁奖励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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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平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湖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 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137 号)、《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的意见》(平政办发〔2018〕143 号)、《关于印发新仓镇有序推进农房住房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仓政〔2020〕109号)、《关于印发新仓镇宅基地置换公寓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仓政〔2019〕182号)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乡共同富裕,进一步鼓励农户连片搬迁,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安置办法。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平湖市新仓镇仓东路688号新仓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电话方式反馈:0573-85707983,联系人:顾先生;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征集结果公示 2022年8月11日-2022年8月18日,我单位将《新仓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搬迁奖励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新仓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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