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2562920/2022-2160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9-19
- 发文字号:
- 平统〔2022〕41号
关于印发《2022年度机关工作人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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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队)各科室: 为全面评价机关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统计局机关工作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市委市政府考核)。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坚持业务为主、兼顾全面,注重工作绩效,打造统计铁军。 三、考核组织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陈仕栋任领导小组组长,薛剑、杨在忠、纪海亚、郭娄蕾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考核协调工作。 四、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以高标准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任务为总原则,坚持考核与评价相结合,按照以下六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评定考核。 1.专业业务嘉兴市统计局和嘉兴市国调队年度考核(25分) 按照考核排名计算得分: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3分、第三名得21分。在嘉兴市局、国调队考核中未进前三名专业得分按17分计。从事两项或以上专业的按照平均得分后再加1分计算。两人或两人以上从事一项专业的,得分均按此项专业计算。所从事工作未列入嘉兴市局、国调队考核的,按全局考核平均分计算,平均分高于专业考核第三名的按第三名得分。嘉兴市统计局确定的统计法治工作、统计强基工程、统计数字化改革工作和嘉兴市国调队的住户调查四项重点工作,进入前三名的分别给予主要责任人员2分、1.5分和1分加分(统计数字化改革具体见表格)。考核年度内所负责专业有调整变化的,调整前后专业各按50%计分。 2.分析调研考核(25分) 按照《平湖市统计局2022年度统计分析和统计信息考核办法》考核结果,最高者计25分,其他依比例计分。没有完成上报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 3.综合评价(40分) 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加强平时考核工作要求和《平湖市统计局一般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原则上在平时考核“好”等次(一般占考核人数40%)一半以上且无一般、较差等次人员中产生。全年分四次开展平时考核测评(占20分)和年终考核测评(占20分)。重点对“德、能、勤、绩、廉”等内容按百分制测评。平时考核是年终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且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测评分干部互评和领导班子测评进行百分制考核,各占50%。 4.中心工作参与(10分) 其中4分为机关干部参与全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执行重点制度情况;6分为统计执法情况。由办公室(法制科)打分。 5.加分 凡在年度工作中有突出成绩、被评为省以上各项先进的、或有显著创新在一定范围内得以推广的,经局领导班子审议后可酌情加分(加分上限不超过2分)。 6.一票否决 凡在作风建设、数据质量监管、保密等方面被投诉,经查证的或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的,实行评优一票否决。 五、考核结果 1.考核得分。专业业务嘉兴市局、国调队考核,分析调研考核和综合评价按照功效系数法计算考核得分。局考核小组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汇总,形成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得分。 2.结果运用。根据年度考核得分,分别评定一等奖、二等奖。同时将考核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和各类先进评比推荐的依据。 3.结果反馈。局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在局内予以公布。由考核对象在《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参公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考核对象本人。 六、其他 局编外人员管理、考核按照《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试行)》执行,年度考核称职发放标准奖金,不称职不发考核奖。 七、考核时期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嘉兴市局、国调队2022年度重点工作及专业考核对应表 平湖市统计局 2022年9月19日 抄送:嘉兴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市委组织部、胡泓恬常务副市长。 附件 嘉兴市局、国调队2022年度重点工作及专业考核对应表
注:序号1-3为今年嘉兴市局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后为嘉兴统计局和嘉兴国调队业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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