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农〔2022〕133号关于印发农业抗台救灾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9-28 14:12
  • 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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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农业经济发展办)、局属各单位:

为全力以赴做好农业抗台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特制定本技术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种植业

(一)粮食作物

1.水稻

(1)及时排水。台风来临之前,清沟理渠,保持沟渠畅通,开好平水缺,排除田间多余积水。台风过后要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千方百计做好田间排水工作,提高根系活力,减少灾害损失。排水时不能一次性把水排尽,而要保留田间薄水层,以防灾后晴热高温天气导致植株生理失水而枯死。

(2)合理追肥。台风暴雨后,对遭水淹没的水稻田,要视灾情用清水冲洗植株上的泥浆,根据水稻叶片受损碎裂程度,特别是迟播部分,亩施3—5公斤尿素或使用叶面肥,一般亩用磷酸二氢钾100克兑成0.2%的溶液叶面喷施,以恢复和延长叶片的功能,以促进植株恢复生长。

(3)防治病虫害。台风、暴雨易造成稻叶破损,病菌可从伤口侵入并迅速扩散传播,造成病害发生流行。台风前要加强对水稻病虫害预防,台风过后,气温回升,田间湿度较大,植株抵抗力下降,极有利于稻瘟病、纹枯病、稻飞虱和稻纵卷叶螟的发生。同时要警惕细菌性条斑病和白叶枯病等细菌性病害的侵染为害。及时选用对口农药进行防治。

2.玉米

(1)抓紧清沟排水。由于强风暴雨,田间出现不同程度积水,应抓紧开挖排水沟,疏通田头沟、围沟和腰沟,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降低地下水位,改善土壤通透性,促进玉米根系恢复生长,减轻因积水和涝害导致的生理性病害,降低受害程度。

(2)查苗补种、扶苗洗叶。对于水泡、倒伏的玉米秧苗,抢排积水后,要立即进行扶苗,清洗叶片,去除污泥,并喷施杀菌剂如吡唑醚菌酯等+植物生长调节剂如赤·吲乙·芸苔等,增强玉米抗性,预防病菌侵染。

(3)防治病虫害。台风暴雨后土壤水分饱和,空气湿度大,大斑病、小斑病、草地贪夜蛾、玉米螟等病虫害有偏重发生的可能,适时早防。对于出现病害的玉米田,7-10天喷药1次,共施1-2次药,药剂有戊唑醇、苯醚甲环唑等,喷药时要重点喷果穗以下的茎叶;防治虫害,可喷施乙多·甲氧虫、氯虫苯甲酰胺、甲维盐等,要对准心叶进行喷施,以杀死幼虫。

(4)中耕培土除草。当积水排出,土面泛白可以下地时,应及时对玉米进行中耕培土,破除表土板结,促进深层土壤散湿,改善土壤透气状况,促进玉米根系尽快恢复,增强吸收能力,同时,结合中耕除草,防止杂草旺长。

3.大豆

(1)及时排水,垄沟内积水尽量排净。淹水后,如果叶片被淹没,要及时清洗叶片,洗掉上面附着的泥土,并喷施百菌清、多菌灵等抗菌药物;及时给根系灌药,根系喷施恶霉灵、根腐宁以及生根粉等,促进发根。

(2)防治病虫害,主要是高温高湿引起的炭疽病、病毒病和根腐病。

(二)蔬菜瓜果

1.开沟排水。及时清沟排水,疏通沟渠,想方设法尽快排除田间积水,减少蔬菜瓜果的受淹时间。

2.台风期间关闭棚膜,防止雨水进入棚内。

3.加强田间管理。对受灾较轻的田块要及时扶理植株,清洗叶片泥沙,摘除残枝病叶。一旦植株恢复生机,应及时追施速效氮肥并辅以适量的磷、钾肥,或开沟追施有机肥,也可使用适量的1.8%复硝酚钠(爱多收)水剂3000倍或0.136%赤•吲乙•芸(碧护)可湿性粉剂等进行叶面追肥,提高蔬菜抗性,促进蔬菜恢复生长。在追肥的同时,及时进行中耕、松土、培土等,促进植株尽快恢复生长。

4.适时补播改种。对于蔬菜作物长时间淹水、大部分植株死亡或严重影响产量的菜田应尽快改种收获期短的速生型叶菜。

5.做好病虫害防治。切实做好灾后田间病虫监测,严防疫病、青枯病、炭疽病、细菌性软腐病等病害大流行,及早用药预防。

(1)防治瓜类疫病,发病前可选用精甲·锰锌、霜脲·锰锌等预防,发病初期可选用氟菌·霜霉威、烯酰吗啉、嘧菌酯等喷雾防治。

(2)防治茄果类蔬菜青枯病和十字花科细菌性软腐病等细菌性病害,可在发病初期选用噻菌铜、噻唑锌、春雷霉素等喷雾防治。

(3)适时防治甜菜夜蛾、斜纹夜蛾、烟粉虱等害虫。防治甜菜夜蛾、斜纹夜蛾,可选用氯虫苯甲酰胺、溴氰虫酰胺、甲氧虫酰肼等;防治烟粉虱,可选用螺虫·噻虫啉、氟啶虫胺腈等进行喷雾防治。

(三)食用菌

1.蘑菇菌种厂进行全面检查并落实防淹措施。

2.及时清理菇棚四周杂物,疏通排水沟,严防菇棚积水。

3.做好病虫害防治。及时清除菇场周围杂草、杂物等,保持环境卫生。菇棚及四周用生石灰、漂白粉和专用杀虫灯等进行消毒杀虫。

(四)林果业

1.目前水果已完成大部分采收,还剩余小部分,对已成熟的未采摘的水果,及时采收、抓紧上市,尽力减少损失。

2.对水淹果园、苗圃地,要开沟疏渠,迅速排除园内积水,加速表土干燥。对植株枝叶上的泥浆、杂物及时清除,淹水时间较长的植株,要剪除部分枝叶。

3.对受损大棚等设施,及时做好检修加固。尽快扶正倒伏植株,并设支架支撑固定,对外露的根系重新培土覆盖。 

4.受害重的果树苗木除进行重剪外,还应摘去部分或全部果实。水淹后的田块待表土基本干燥后,及时进行全园松土。

5.选用0.1-0.2%的磷酸二氢钾、0.3%尿素,以及叶面肥等进行根外追肥。每隔5天左右一次,连喷2-3次。待树势恢复后,再土施腐熟的人畜粪尿、饼肥或尿素,促发新根。

6.应选用对口农药,对受淹园地进行一次全面防治,如65%代森锰锌、70%甲基托布津、40%多菌灵等。

二、水产养殖业

(一)加强预先防范

时刻关注天气预报及台风动态,及时起捕达到上市规格的水产品,减少存塘量,降低养殖风险。检查加固加高塘埂等养殖设施,必要时设置围网,防止因洪水漫堤造成鱼虾逃逸损失。检查进排水渠道,确保进排水系统畅通。巡查电力线路和生产用房,检修发电机、增氧机等设备,防止因停电无法开启增氧机等设备。购置充足的增氧剂以备应急使用。

(二)注重饲养管理

适当降低池塘水位,防止因强降雨造成漫塘。延长增氧机开启时间,防止缺氧。降雨期间减少或不投饲料,投喂时可在饲料中添加复合维生素C、免疫多糖等营养类物质,以增强养殖动物的抗应激能力。

(三)尽力恢复生产

灾害期间和救灾过程中,坚持人身安全第一位,防范洪水等次生灾害,特别要防范雷击、设施漏电、电线落水等引发的触电意外。灾害发生后,及时检修养殖设施,修补更换损坏的设备。抢修损毁的养殖塘埂、拦鱼设施、进排水系统、增氧机械等。对养殖区域存塘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损失情况,相应调整养殖计划,补放苗种。

(四)做好病害防控

灾后及时对养殖塘进行消毒,可用生石灰、漂白粉泼洒,碘制剂调节,有条件的地方可进行换水、加注新水。勤巡塘,观察水色、水质变化以及养殖动物活动、摄食情况,加强病害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对症用药。及时捞出病死水生动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对打捞工具、人员进行消毒处理,防止病原滋生和传播。

三、畜牧业

(一)抓好设施安全

对规模养殖场特别是养禽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指导做好防风防雨措施。加固养殖场、仓库及其他相关设施。及时清除栏舍周边特别是排水沟里的污水、污物,保持环境整洁与排水畅通。

(二)开展全面消毒

受淹畜禽要迅速转舍转圈,待退水后清理干净舍内地面及周边环境再进行全面消毒,干燥后方可转回原处。

(三)保持环境卫生

对饲养场所进行彻底清扫,保持栏舍卫生,注意通风换气,及时排出栏舍、饲料储存场所内的不良气体。发现死亡畜禽要按规定做好无害化处理。

(四)加强饲养管理

注意饮水卫生,合理提高饲料中蛋白质比例,增加维生素、矿物质含量,禁止饲喂霉变饲料,防止肠道等传染病发生,提高免疫力。

(五)做好防疫工作

对已过免疫保护期或达到免疫日龄的畜禽及时进行免疫预防。同时,严禁场外其他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场内,防止疫病的传入与发生。

(六)加强疫情监测

要加强禽流感、非洲猪瘟等动物疫情的监测,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动态,做好应急疫苗、防护消毒用品等应急物资储备。

四、渔船

(一)及时收取预报

渔船船东船长船员要提前收听天气预报和台风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台风的运行轨迹方向、沿海风浪情况以及对我市造成的影响。

(二)及时回港避风

海上作业渔船接到防台指令后,要在规定时间前回港或到达安全水域避风,航行途中要编队航行、瞭望值班、打开16频道、穿着救生衣,保持安全航速。

(三)加固渔船锚泊

渔船回港后,及时加固锚泊,防止走锚和碰撞;转港避风渔船要提前报备,编队航行、有序转港;回港渔船接到人员撤离指令后,应迅速撤离上岸;在异地避风渔船要严格服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政府管理。

(四)加强涉渔人员管控

以乡镇为单位,加强上岸船员管理,防止船员在防台期间擅自返回渔船;台风警报未解除前,海洋渔船一律不准出海生产。

五、农机

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增强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严控农机事故发生。全面开展农机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农机合作社、粮食烘干中心、农机库房、设施大棚、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防灾减灾措施,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推送天气预报和气象情况,提醒农机手和合作社应对和防范极端天气,强化对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速超载、无牌照驾驶等行为的整治,抓好农机应急培训及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农家乐

(一)重点检查台风季及强降水条件下可能发生易涝等灾害隐患点相关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加固各类设施,将发现的隐患、险情及时消除。

(二)张贴游客安全须知,主动、及时向游客发出风险提示,发布、传达当地天气和灾害预报情况。

(三)督促农家乐经营业主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一旦出现险情,要迅速报告,配合当地政府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做好游客的疏散、转移工作。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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