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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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完善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推动我市“腾笼换鸟”整治提升工作,奋力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我局起草了《平湖市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人民西路325号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税政一股,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1625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4日17:30。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22年9月5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平湖市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14日,我单位将《平湖市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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