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36877243/2022-2156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 成文日期:
- 2022-09-07
关于公开征求《平湖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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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高质量谋划平湖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我局委托相关单位起草了《平湖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北路500号平湖市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乡村振兴建设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3890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7日 《平湖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1-2025年)》起草说明 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十四五”期间平湖市新时代美丽乡村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努力建成美丽中国和共同富裕的江南水乡样板,打造成为展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和乡村振兴引领标杆,依据《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重要文件,结合浙江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行动部署要求,特编制《平湖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起草过程 2021年7月,委托相关单位着手起草《规划》,并于9月形成初稿; 2021年9月,就《规划》内容多次征求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文旅体局等市级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补充; 2021年11-12月,根据嘉兴市未来乡村、数字乡村等建设最新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补充; 2022年1—4月,省、嘉兴市正式出台未来乡村相关政策文件,根据省、嘉兴市最新指示,再次对《规划》内容进行调整; 2022年6月,根据平湖市未来乡村、数字乡村最新工作要求,对《规划》作进一步修改; 2022年7-8月,再次征求镇街道、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分为十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规划总则,明确重大意义、编制依据、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第二章为建设基础,明确主要成就、存在问题和机遇挑战;第三章为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建设思路、发展目标;第四至第九章规划了全域共美建设行动、环境秀美建设行动、数智增美建设行动、产业壮美建设行动、风尚淳美建设行动、生活甜美建设行动等美丽乡村“六美”行动的建设内容、发展目标等。第十章为保障措施,明确组织领导、考核激励、政策创新、要素投入、宣传引导等五个方面内容。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平湖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2年9月7日-2022年10月8日,我单位将《平湖市“十四五”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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