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1-10 15:44
  • 信息来源: 平湖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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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健全政府信息全链条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加大监督保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9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各专业按职责要求分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及时做好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发挥市统计局主导统计平台作用,继续优化栏目设置,及时更新数据解读、政务信息等栏目,争取平台建设更上新台阶。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委、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对相关工作进行具体责任分工,抓好工作部署,有专人负责组织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专业积极配合,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科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和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认真分析,主要存在以下方面不足:一是信息上报工作较为滞后,公开的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广泛性和深层次不够,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够高。

改进措施。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一是继续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统计信息;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三是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尽可能完善每一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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