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1-13 09:25
  • 信息来源: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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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湖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优化和改进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完善政务公开体系,为“三农”工作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证,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地做好新增政府信息的公开。截至12月底,通过市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0条,其中法规文件74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3条,工作动态53条,公示公告13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收到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事项非我局信息公开范围,已告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遵守《条例》以及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每份需公开的信息,均须局长认可和审批。具体工作中,局办公室负责实施全局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归档、对外宣传等工作,及时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创新政务公开新形式,持续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目前,主要方式有:1.“中国平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2.“平湖三农”微信公众号;3.部门信息公开意见箱、重大项目违规举报信箱;4.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5.公告栏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积极组织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途径、程序和审核等环节的监管,提高发布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7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2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3.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宣传有待加强,群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获取信息的主动性不强。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有些公开项目有较强时效性,影响公开效果。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在平时工作中向服务对象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短信、微信、广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落实专人负责,对时效性较强的信息应随时报送,强化信息更新时效,做到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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