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水务集团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1-13 16:34
  • 信息来源: 平湖市水务集团
  •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为全面响应党的二十大精神,2022年水务集团根据《条例》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嘉兴市、平湖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神,加强信息管理,扩大公众参与,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上级政务公开要点,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计公开政府信息56条,公开内容主要有:一是政策性文件及工作信息、动态。二是机构及人事管理。三是企业发展、工程建设、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发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以制度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进一步扩展渠道,充分发挥公司微信、报刊、电视、网络的力量,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全年共制作电视台专栏6期、报社专刊4期,举行水厂开放日活动3次,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推送180余次。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居民用户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规范的情况下,实现“零跑腿”的目标,进一步提高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审查公文属性,对准予公开的文件按程序公开,对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时效性审查,并及时标注失效、废止、被取代的文件,确保公开的信息准确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和主动性有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及时性。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工程建设、供水安全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主动为群众、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配备专员,明确职责,及时掌握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制度、标准要求等内容,注重把握相关信息发布的时间节点。三是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针对企业、群众依申请公开信息,做到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及时回应民生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司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湖市水务集团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