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水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1-13 17:19
  • 信息来源: 平湖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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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2022年各级人民政府政务公开要点,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平湖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围绕工作动态、领导分工、公示公告、政策解读等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和社会需要广泛知晓的内容,通过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省水利厅、嘉兴市水利局及平湖市水利局微信公众号,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做到应公开,尽公开。2022年度,通过中国平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7条,通过微信公众号等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未出现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强化上网信息发布审核,严格审核把关,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杜绝错误敏感信息上网。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职责重点承办科室,落实专人牵头信息公开工作。在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无泄密事件发生。

(四)平台建设情况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公开指南、目录、年报及需要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公开。持续探索政务公开新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目前,公开方式主要有:1.“中国平湖”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平台;2.“水韵平湖”微信公众号;3.部门信息公开意见箱;4.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等。

(五)监督保障情况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审查、考核、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把关,提高发布内容的规范性、完整性。做好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动态更新充实栏目内容,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增强,部分领域信息更新频率偏低。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内容完整性、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待提升,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信息更新时效。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将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及时纳入信息公开范畴。

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通过业务培训或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好的经验做法等方式,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专业能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市水利局共发出水资源费缴款通知书200件,金额893万元,实际收取总金额893万元。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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