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728486189/2023-0055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公积金中心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关于继续执行嘉公积金〔2022〕26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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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中心、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上级有关促进经济稳进提质的决策部署,支持群众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嘉公积金〔2022〕26号文件规定,待上级有新的规定要求再作调整。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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