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1-20 09:28
  • 信息来源: 平湖市公安局
  •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发布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85条,其中法规文件5条、工作信息34条、财政信息6条、公告公示35条、人事任免5条。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及时主动公开,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依法依规按规定时限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我局以“平湖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头条号为主要阵地,做好公安宣传工作,提升传播力、影响力。“平湖公安”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微信710余篇,策划“科所队长谈‘三能’”、“百日行动”、“踔厉奋发 久久为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专题;微博累计发布、联动7530余条;抖音号发布视频作品180余条;头条号发布动态1250余条;制作发布反诈微视频《认清对的人换一种相遇》、《拒绝刷单 远离诈骗》、《不被诈骗也是一种父爱》,通过身边诈骗高发案例进行演绎拍摄,以生活的视角进行说诈防诈,在群众中起到了很好的传播效应,营造了浓厚的反诈氛围。全年被中央、省级、市级各类媒体录用转发稿件540余篇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按照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了梳理,并根据浙江省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对本单位新媒体账号进行了调整,合并了“平小警”视频号宣传内容、新开设“平小警”抖音号丰富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18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0750

行政强制

305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7.24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2年,我局按规定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仍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队伍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我局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平湖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