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劳动工资2022年统计年报及2023年统计定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01-28 15:29
  • 信息来源: 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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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相关部门:

根据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现将2022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2023年统计定报上报时间,报送方式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上报时间、报送方式

表名及表号

报送

期别

报送时间

报送方式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1表)

年报

2023年2月20日前

联网直报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表)

季报

一季度4月9日、二季度7月6日、三季度10月9日12:00前(四季度免报)

联网直报

二、电子台账建设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劳动工资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劳动工资统计电子台账,确保人才资源和工资统计数据质量。

三、注意事项

1、2022年年报、2023年定报继续采用网上直报形式,直报网址为http://219.235.129.83/lzdr/queryLoginInfo.do

2、各单位填报人员要认真学习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如实填报。如有疑问,请主动与所辖镇(街道)统计办、主管部门或统计局负责劳动工资统计的人员进行联系。

3、请各机关事业单位于1月31日下班前报送负责劳动工资报表的人员名单(联系人:俞宏亮  电话295885/15157351885)。

年报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湖市公安局、平湖市财政局、中国共产党平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平湖市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平湖市科学技术协会、平湖市统计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平湖市委员会办公室、平湖市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平湖市商务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平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平湖市当湖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平湖市消防救援大队、平湖市水利局、平湖市司法局、平湖市公路与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平湖市传媒中心、平湖市档案馆、平湖市文化馆、平湖市工人文化宫、平湖市博物馆、平湖市青少年宫、平湖市殡仪馆

季报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平湖市税务局、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平湖市公安局、平湖市财政局、中国共产党平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平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平湖市房地产和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平湖市统计局、平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平湖市商务局、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平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平湖市当湖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平湖市人民政府当湖街道办事处、平湖市消防救援大队、平湖市水利局、平湖市司法局、平湖市传媒中心、平湖市档案馆、平湖市文化馆、平湖市工人文化宫、平湖市博物馆、平湖市青少年宫、平湖市殡仪馆

平湖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9日

抄送:嘉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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