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扩面增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
|||
|
|||
为深化和完善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高乡村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根据《中共平湖市委办公室平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1+8+N”共富体系打造生态强村富民标志性成果的方案(2022-2025年)》(平委办发〔2022〕16号)、《关于试行农业经营主体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平发改〔2018〕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会同财政部门起草了《关于做好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扩面增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平湖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安全科,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反馈:0573-85016426。 3.通过在线调查征集渠道反馈:在平湖市人民政府-政民互动-决策、文件意见征集 板块(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5801.html) 通过我有建议模块在线提交。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7:00。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平湖市财政局 2023年1月4 日 征集结果公示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做好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扩面增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结果的公示 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3日,我单位将《关于做好务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扩面增品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平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14日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