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1-04 14:40
  • 信息来源: 平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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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经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及时公开了经信领域重点信息。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都能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及时发布,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增减、变更等政府信息都及时进行了补充调整,保证了行政管理事项内容、要求与实际办理情况一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闭环管理、专人负责,构建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增强答复合法性审核,确保答复及时、格式规范、内容合法合规。2022年市经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办理件0件,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办公室牵头,主动收集各科室上报的政府信息,着力推进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做好门户网站栏目和内容更新,确保上传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合法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整合网站资源、丰富信息内容,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由维护人员统一发布,及时更新。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共发布信息30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对发布内容进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无误。指定专人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日常监管和维护。加强政务公开专题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发布量偏少;二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工作动态类信息存在公开不及时、更新间隔时间长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加强对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二是加大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经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市经信局发出收费通知0件,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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