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政务数据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3-01-09 09:28
  • 信息来源: 平湖市政务数据办(市跑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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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重点围绕疫情防控、深化“放管服”改革及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提升公开实效,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年主动在本单位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9条,通过“平服数招”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资讯446条。全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办未收到有关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办将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全面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加强重要政策、重点工作的发布和解读,切实增强政务服务工作透明度。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更新维护,及时对外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调整、重要通知等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高关注度和强传播力优势,在微信公众号功能栏设置“平小招”按钮,实现开标直播、交易信息全透明,全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度,抓好源头把控、层层把关。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公开信息的内容与质量上严格审核把关,特别是涉及业务性强、与企业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内容,逐字逐句严格审核、研究完善,确保公开内容精准无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求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有一定距离,公开的“含金量”、信息惠民的力度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不断增强主动公开工作的时效性,落实主动公开信息联动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及时,准确的面向公众发布,确保企业群众看得到、看得懂。二是提升信息惠民能力,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不断拓展政务服务深度和广度,将重点领域信息推送门户网站展示。三是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进一步加大检查、考评的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审核,确保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年度政务数据办未发出收费通知,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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