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拟预拨2023年度平湖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的公示
|
||||||||||||
|
||||||||||||
|
关于拟预拨2023年度平湖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的公示
根据《平湖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平农〔2022〕117号)和《关于调整2023年度平湖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病种和标准的通知》(平农〔2023〕87号),对符合要求的养殖场户进行资金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拟预拨2023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提交书面反馈意见;个人反映的提倡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平湖市畜牧兽医站,0573-85122531;纪检组,0573-85621653。 联系地址:平湖市当湖街道新华北路500号,邮编:314200。
附件:2023年度平湖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资金拟预拨明细表
平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度平湖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疫苗补助资金拟预拨明细表
|
||||||||||||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