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财政局 中共平湖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印发《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3-10-08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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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单位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平湖市财政局     中共平湖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健全和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平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市级部门预算单位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的通知》(平财预〔2023〕13号)、《平湖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平财监督〔2020〕19号)、《关于印发<平湖市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平财预〔2022〕24号)关于“列入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应当按照财政部门相关规定建立项目支出管理制度”的文件和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单位三定方案职能(平编委〔2019〕66号文件),主要职责是:围绕政法、平安、维稳、社会治理、反邪教、执法监督、政法系统队伍建设等开展工作。

第三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群防群治理等社会治理业务正常运行,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需求的项目。

第四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法》等要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增强支出绩效意识,强化项目预算管理主体支出责任,加大项目跟踪反馈,认真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  资金来源、测算依据、适用范围、绩效目标

第五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来源:本级财政管理资金、上级转移支付。

第六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主要用途:调动群众参与,提升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水平。具体支出的内容按照财政预算项目管理要求列支。

第七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测算依据:

具体用于平安志愿者招募、装备采购、巡防人员工作补贴,根据下一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项目资金测算。

第八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调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到巡防工作中,提升“平安三率”,实现“治安好、邻里和、群众安、社会稳”。

第九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主要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工业园区、农村集镇、城(镇)郊结合部以及其他治安复杂部位所在村社区应建立经**支巡防队伍;巡防人员按时按规巡防率达到**%以上;每月巡查不少于**天,每次巡防不少于**小时。

效益指标:确保矛盾纠纷和各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报告,并得到有效解决,调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到巡防工作中,提升“平安三率”,实现“治安好、邻里和、群众安、社会稳”。各类公共安全隐患、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满意度指标:群众安全感达到**%以上。

第三章  资金使用、管理及评价

第十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支出实行领导责任制,分管领导对项目的实施负领导责任,归口科室负责项目可行认证与可研的编制、申请及报批、评价与验收工作。

第十一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支出按照日常检查、年度考评进行测算,经分管领导审核、班子会议讨论后,与财政局联合发文下拨款项。

第十二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支出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进行绩效评价,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申请项目资金的依据。

第四章  资金监督、检查与问责

第十三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支出应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制度。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贴、以及其他与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四条 政法委建立专项资金支出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对项目进行立项审批与监督、监控,责任科室不得在日常业务办理中虚报、套取、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如有违法违纪,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拨付原则上实施期限为当年年度。本着节约为主的原则,在年度内按预算要求实施。到期后,科室应对项目资金年度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市财政局可视情况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调整项目资金分配政策。

管理项目资金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专项资金实施期限原则上为三年。到期后,市委政法委会同市财政局对三年实施总体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专项资金及相关支持政策的保留、调整或取消。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中共平湖市委政法委员会村级治安专业巡防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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