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核公示 平文告〔2023〕8号

  • 发布时间: 2023-10-08 08:20
  • 信息来源: 市文旅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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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平湖市叁号网吧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根据国务院《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单位名称

平湖市叁号网吧

经营范围

互联网上网服务

登记注册类型

个人独资企业

经营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关帝庙商城17幢219东间、220-225、242-247号

法定代表人

张华

场所面积

约220平方米

上网计算机台数

约65台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平湖市胜利路380号2号楼438办公室

联系电话:85631772  85631992  

平湖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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