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案件的受理、调查和协调处理工作。承担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新媒体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安全播出监测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受嘉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委托负责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区域范围内的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