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食品、农产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检的抽样检验工作。
(二)负责全市食品、农产品安全快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三)承担开展食品、农产品安全预警和事故分析行政辅助工作。
(四)完成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