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 发布时间: 2023-02-13 09:30
  • 信息来源: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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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一体化和数字化两大历史机遇,以“经济创新、城乡秀美、民生优享、铁军打造”四大工程为抓手,实施“标准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切实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法治学习。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属各单位考核,班子成员将述法工作写入年终述职报告。组织开展2022年度建设局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充分落实局班子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利用局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前半小时专题安排建设系统法律法规学习教育,2022年共开展《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集体学法8次。积极开展“八五”普法教育,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各条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程序等法律知识学习,开展“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培训、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内容培训等专题培训,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理念。

2.聚焦主责担当,深化法治建设。一是聚焦改革创新,促进管理提升。数字化改革再深化,全年组织实施和先行先试项目9个,嘉兴领先,其中,智慧园林“通用版”在嘉兴、绍兴、丽水、温州等10余个地区推广,经验做法被住建部宣传报道。智慧园林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创新实施数字住房系统建设,农房“浙建事”、浙里房屋征迁在线、工程建设现场管控应用工作在平湖试点推广,人防数字化改革列入试点运行单位。强社惠民破题开局,列入首批省级“强社惠民”集成改革试点,并承办全省首个现场会,开创性组建社区经济组织“强社公司”。截至目前,已建立强社公司8家,覆盖5个镇街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力推进建设工程审批改革,该工作作为嘉兴市唯一的省级工程建设项目监管验收集成改革试点,获评2022年度嘉兴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案例”。二是聚焦经济创新,促进行业发展。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额120.91亿元,同比增长8.3%。商品房预售许可项目14个、3418套/间、预售面积37.87万㎡。建筑业振兴发展,获得南湖杯项目7个,当湖杯项目23个。完成装配式建筑面积161.58万平方、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19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2.65万㎡。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4.52亿元,同比增长2.1%。人防事业加速发展,人防工程建设审批项目11个,人防工程易地建设核实及易地费征收审批项目158个,依法征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256.01万元。三是聚焦城乡秀美,促进品质提升。市政设施提升,完成城南路改造,城市桥梁整治2座,人行道整治提升2条,新建公共停车位1000个。新增市域绿道19.5公里、口袋公园10个。完成征迁建筑面积102.07万平方米,完成率231.08%,完成征迁土地1894.58亩,完成率257.38%,完成征迁户数858户,完成率184.12%。城乡风貌样板,全年建设城乡风貌项目37个,完成投资5.35亿元。建设省首批城乡风貌样板区试点2个。编制城镇社区建设专项规划并获评省优秀方案。建设美丽城镇省库项目共52个,完成投资23.06亿元,其中完工28个,完成3个省级美丽城镇创建。独山港镇、新埭镇创成美丽城镇省级样板,东湖未来社区、东湖城市新区分别创成我市首个省级未来社区和城乡风貌样板区,其中,东湖城市新区风貌样板区被评为“新时代富春山居图样板区”。城乡污水治理,全面启动97个项目141个标段开工建设任务,完成114个标段的验收工作,完成82个项目移交一体化运维。完成全市154个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排摸,完成30个二次供水改造。农村风貌,荣获国家级美丽宜居村庄示范1个、国家级美丽乡村1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优秀村庄10个。承接省建设厅2022年度特色工作—负责编制《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安全管理指南》,为全省各地农房建设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标准,宣传平湖经验。编制完成5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申报嘉兴市历史文化传统村落10个。四是聚焦民生优享,促进百姓福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累计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796户,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达113.71%。累计筹集建设并认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物房源7250套,完成率达100.85%。深化物业管理成效,实现无物业小区清零,编制完成《平湖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实务手册》。累计完成加装电梯54台,建成交付使用27台。强化除险保安落实,60小时建成4.5万㎡省援沪防疫生活物资中转站,跑出平湖建设加速度。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共完成全部169034幢城乡自建房排查,图斑完成率100% 。瓶装燃气“2+7”布点完成,开展城镇燃气“百日攻坚”行动,累计完成283个小区440.3公里的管道排查任务。

3.创新监管模式,改革执法体系。“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后,我局积极探索行政处罚事项划转后执法工作机制,在嘉兴范围内率先实施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监管体系改革。一是监管体系创新。突破体制约束,出台《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执法监管(指导)领导小组,形成各条线执法分管中层干部+执法联络员的专班架构。并抽调各业务条线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业务骨干建立了局执法人才库统筹管理,对局重大专项执法活动、重大疑难行政处罚(移送)案件处置实现统一调配。二是工作机制创新。突破协作壁垒,建立行政处罚(移送)“1+1”工作制。全面应用数字化成果,依托全省统一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全年对我局389项监管事项开展了行政检查,其中应用“双随机”模式开展82项检查。三是执法模式创新。突破改革难点,创建“执法一件事”执法场景,通过外部联合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内部统合建管、房管等科室(中心),实现了外部“大综合”、内部“小综合”。累计创建了“建筑工地执法一件事”等8个场景执法。深化与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出台《关于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开展“快捷办”案件查处试点工作的通知》简化移送程序,执法效率从1周提速至立即办。2022年,我局持续加压施工安全、住房安全、燃气安全等重要领域的执法监管,突破了工程消防、农村建房、白蚁防治、餐饮燃气等多个领域的案件执法,全年移送行政处罚案件和线索58起,同比增长45%。

4.强化制度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一是规范执法行为。2022年组织6人次新申领执法证。印发《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文书参考样式及制作指南》《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文书文号编写规范》等规范执法程序的文件,实现执法程序规范化。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新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设备等辅助设施,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规范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合同风险,按照《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制度》,重点审查合同订立、合同履行以及价款支付等方面的内容,全年审查各类合同43件。三是加强规文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平湖市镇街道(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及备案办法的通知》等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依法对《平湖市振兴建筑业实施方案》《平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等1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对我局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等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和整改。

5.实行政务公开,做好复议诉讼。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在重大决策方面始终坚持集体讨论决策,开展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组织法律专家会审,防止越权决策、违法决策。聘请浙江天卓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配备公职律师并完善并落实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和配套制度。二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我局依法依规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部门党务政务公开机制并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公开党务政务信息。2022年共受理、审查申请信息公开104件,零复议诉讼。收到履行法定职责申请书3件,均按时办结。三是做好复议诉讼工作。我局认真抓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2022年共应诉行政复议案件1起,行政诉讼案件2起,均零败诉。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观念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平时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高,学用分离、学用脱节的问题仍然存在,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意识有待提升,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

2.制度创新有待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力度不够,虽然已建立法律顾问履职评价制度,但评价结果运用效果不明显。

3.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全局法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特别是业务条线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法律素养,在执法过程中缺乏全过程记录意识。

三、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1.笃学不倦,着力提升法治素养。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有关法治精神。认真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厉行法治的坚定性。

2.久久为功,着力提升法治氛围。及时研究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久久为功,全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执法队伍管理机制,推进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形成建设局内部综合监管+业务条线监管+协作监管的执法长效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3.抓铁留痕,着力提升法治效能。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围绕数字化改革,坚持“小切口、大场景”,加快“抱团惠”“智慧园林”“数字住房”等建设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建设。全面推行“执法监管一件事”,强化信用监管和联合检查,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建设系统各领域监管,完善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化解各类潜在风险,建立健全建设领域矛盾隐患源头治理机制,全力抓好诉源治理工作。

特此报告。                                                                                       

平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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